员工代理出庭手续,仅有劳动合同没有社保记录
根据《关于确定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即使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也可以通过多种凭证来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这些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工作证、服务证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以及劳动者填写的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
一般有委托书以及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这个看每个法院的规定,有的法院认劳动合同,有的法院认社保证明,具体问下法院。
还有一种情况是,公司确实已经扣缴了社保,银行流水都打印出来,但员工就是在网上查询不到扣缴记录,这有可能是因为没有在社保局办理备案,就等于没有帮员工开通他自己的社保账户,这时,就算公司扣缴了,他也没办法查询到。
公司给代账会计发工资违法吗
1、通常而言,企业向代理记账会计师发放薪酬并不违法。代理记账会计师凭借其专业技能为企业提供记账和税务申报服务,若二者间签署有合法且具约束力的劳务协议或劳动合同,并对薪资福利等事项作出明确规定,那么依照合同约定支付薪酬便是合法合理的。
2、从法律角度来看,若会计在发放工资过程中涉及挪用资金、虚报工资金额、侵吞公司资产等行为,将被视为违法犯罪。另外,会计发放工资亦须遵守相关劳动法例,如准时全额支付工资、代扣代缴个税等。若未能依法履行上述义务,同样可能引发法律纠纷。因此,关键在于会计行为是否符合企业制度与法律法规的规范。
3、公司会计发放薪资本身并无违法之嫌,然而,若其中出现违规操作,诸如虚增工资、擅自挪用工资等问题,便构成了违法行为。若您认为这是违法现象,请向企业内审计或监察部门报告。若公司自身无法解决问题,您有权向劳动监察署进行举报,或径直向地方劳动仲裁机构提出申诉。
4、采用会计私人账户发薪水可能滋生违规风险。这可能触犯财务法规和税则。财政上来说,企业的资金流动应经由对公账户严格管控,确保财务流程的明晰与透明。税务层面,这可能导致员工薪酬统计误差,影响个税缴纳及申报。
5、银行公户转账给会计再发工资不合法。企业的钱是在公户机不允许转给个人。
代账公司休息不发工资违法吗
1、若该工作日为法定休息日,例如周末,那么通常情况下不发放薪资并不违法。然而,若涉及到法定节假日,如五一国际劳动节和十一国庆节等,此时不发放薪资便有可能构成违规行为。此外,还需要参考您与代理记账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中关于薪资支付的详细规定。
2、代账公司未按时发放员工薪资属违法行径。薪资乃劳动者付出劳动后理所当然获得之报酬。依据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须按约按规全额及时付给劳动者薪水。若代账公司未予支付,劳动者可先行与公司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由其依法展开调查并作出相应处理。
3、法律并未规定代帐公司必须在工作日夜间发放工资,因此,在原则上,代帐公司夜间发工资本身是合法的。然而,判断其是否合法取决于公司是否按照劳资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履行义务。根据劳动合同规定,工资需按期足额支付,如公司未能遵守该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夜间发工资,则均有可能被视为违约。
4、未及时发放员工薪资且将其计入其他项目的做法,无疑属于违法行为。本应每月以货币形式支付至员工个人账户,不可扣押或故意拖延应付薪资。此种作法严重侵犯了员工享有获取劳动报酬的基本权利。员工理所当然有权要求企业如数并准时支付全额薪水。若企业无故拒绝支付,员工可向劳动监察机关投诉。
5、公司三个月不发工资算违法行为。公司拖欠员工工资的行为是属于违法行为,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索赔。劳动者也可以直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6、这样的情况,属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本人工资,也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补齐放假和诉讼期间的工资。
...5月底毕业了的会计专业实习生在一家代理记账公司实习,之前来的时候...
1、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
2、会计毕业生个人自我鉴定1 三年的大学生活就要结束了,几年的会计专业知识学习和丰富的课余社会实践经历,培养了我对会计的兴趣,也使我在专业技能方面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大学生活的学习和实践,让我这个少不更事的学生,接触了社会,脱离了幼稚、浮躁和不切实际,心理上更加成熟、坚定,为走上工作岗位做好了心理准备。
3、回顾三个月来的出纳工作,先是失误、还是失误,最后才有了小的成绩和经验。下面,我将出纳工作总结如下,敬请大家提出宝贵意见。
4、跟公司同事1样上下班,协助同事完成部门工作;又以学生身份虚心学习,努力汲取实践知识。我心里明白我要以良好的工作态度以及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勤奋好学来适应公司的工作,完成公司的任务。简短的实习生活,既紧张,又新奇,收获也很多。通过实习,使我对公司概况和工程细节有了深层次的感性与理性的认识。
5、我于2012年8月25日至今在深圳市万顺兴纸制品有限公司实习,这个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纸制品(精美礼盒、酒盒等)的生产和销售,制品的销售,我在那里担任财务,该公司实行代理记账,我的工作范围是对公司所有业务进行账务处理,和编制对内报表。初来公司,我感到有点失望,因为我一向期望自己能加入一个大团队学里更多的知识。
6、老师要为学生们更多的自我的表现机会,通过师生互动、生生互动让每个学生参与到体育课中来。 大学生顶岗实习总结范文(二) 综述 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在20xx年04月找到了专业对口的会计工作,在此之前找工作的不愉快化为虚有。
代理会计与企业之间要不要签劳动合同?
1、代理会计与企业之间应当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非全日制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般以书面形式订立。
2、如果会计是公司的员工,那么应当签订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此,如果会计是公司的员工,应当签订劳动合同,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3、《劳动合同法》规定,兼职会计可以被视为非全日制用工。这种情况下,并不强制要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签订与否取决于双方的自愿。然而,为了保障双方的权益,最好还是签订书面合同。
4、法律分析:兼职会计是需要签合同的,签订劳动合同对双方都有利。虽然是兼职的,但是如果双方之间都签订了劳动合同,对双方之间都有一个保障。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双方之间发生了纠纷,彼此都很麻烦,劳动合同也是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的有利保障。
5、事实上成为无效合同,但是双方依照这一合同规定已经建立的劳动关系。综上所述,现在做兼职财务的人不少,这种兼职比较灵活,只是在做账的时候到单位干活,和单位之间的关系比较松散,不属于劳动关系。单位招录兼职财务是劳务用工,双方之间不用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也应该签署一份劳务协议。